(谈谈新闻综合报导)2名青年因手机藏有哈里发国旗帜,及与ISIL相关物品的案件将移交吉隆坡高等法庭审讯,加央第一推事将案件展至下个月12日再过堂,以等待总检察署的批文。
重点1:2名青年被控
这2名青年是30岁的室内设计师阿兹里,以及24岁的医院X光师阿末卡米尔,于9月15日在加央法庭被提控,分别违反2015年刑事法案修正法案139JB条文(持有和恐怖组织有关联物件)。他们是在8月19日被捕。
控方原定于今天将2名被告押往加央第一推事庭过堂后,移交吉隆坡高庭审讯,不过因还没得到总检察署的批文,而须展延2周后再过堂。
第一名被告阿兹里的家人出庭聆讯,他全程保持微笑,在被告栏里不时回头望向媒体;第二名被告阿末卡米尔则没有太多表情,偶尔会与阿兹里低头聊天。
重点2:面对7年监禁
阿兹里被控于2015年8月19日早上8时30分,在其位于加央依拉花园住家被捕,因所持的一台手机内,藏有哈里发国(IS)物件,即哈里发国旗帜,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30JB(1)(a)条文。
阿末卡米尔则被控于2015年8月19日早上7时50分,在阿比杜哈欣路,哥佐英达第二期花园住宅区哥佐花园行政楼前,被发现拥有10本印刷有关恐怖组织内容的刊物,包括《哈里发国的回顾》、《洪水》、《移民到IS》、《失利的讨伐》、《余留与扩展》、《北瓦济里斯坦之卡伊达基地组织》、《从虚伪到变节》、《只有伊斯兰能主宰非洲》、《他们的阴谋与真主阿拉的计划》,以及《真主阿拉的法律或人类的法律》。
在此条文之下罪成,可面对不超过7年监禁,或者罚款,并充公及销毁所属恐怖组织物件。